為進一步加強火電行業氮氧化物減排,根據《山西省 2022年臭氧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日前太原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組辦公室印發通知,要求在6 月 27 日至9 月 30 日期間,火電行業在前期實行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濃度控制的基礎上,又加嚴實施小時濃度均值控制措施,為推進夏季太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保駕護航。
火電行業是太原市主導產業之一,也是排污大戶。此次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實行“雙控制”涉及的火電企業共有8家,其中燃煤發電企業包括: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太原第二熱電廠、山西西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古交市日月熱電有限公司、古交西山發電有限公司、山西興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企業;燃氣發電企業包括:小店區嘉節電廠、杏花嶺區華能東山電廠2家企業。
太原市明確,全市燃煤發電企業在每日重點時段(10 時-17 時),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控制在 35 毫克/立方米以下,日均濃度排放控制在 40 毫克/立方米以下。燃氣發電企業在每日重點時段(10 時-17 時),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控制在 30 毫克/立方米以下,日均濃度排放控制在 30 毫克/立方米以下。
太原市要求,太原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火電行業企業污染物控制要求,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氮氧化物濃度控制工作有序開展;各火電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通知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加強內部管理,加大脫硝負荷,落實控制措施,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太原市生態環境局要對污染物排放情況實施連續監控,每日將超濃度排放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移交太原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組辦公室。太原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組辦公室將向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同志通報企業超濃度排污問題,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時調度問題整改情況。對控制工作要求落實不到位的,按照有關規定在企業績效分級評定中予以降級處理。